清徐县清文路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ZX[2022]029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太原市清徐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徐县清文路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A1400000007002222001 已由清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清审可研【2022】7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总面积66651平方米,其中道路绿化面积为66256平方米,矮墙建设面积395平方米。清文路景观绿化带全长7.6公里,道路两侧绿地宽度为2-15米;土方工程265024立方米;排水工程铺设管道400米,增设雨水口10个;矮墙建设工程新建矮墙1335米。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招标内容:清徐县清文路综合整治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其中施工包括绿化工程、土方工程、排水工程、矮墙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 (2)施工部分:包括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建设 计划工期:90日历天,管护期730日历天。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设计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绿化工程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的责任。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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