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项目(第四批)设计 (招标编号:SYMY202203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清徐县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项目(第四批)(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4319001),已由清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清审可研[2022]55号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解决,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对清徐县大北村、小北村、水屯营村、中高白村、西高白村进行人居环境整治,其中:新建街巷硬化约418800㎡,修复街巷硬化约24800㎡,绿化移植约6608株,雨水管网约56350m,太阳能路灯约1408盏,弱电管线入地约29411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街巷硬化、雨水管网、道路照明、弱电工程。 2.3、设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报告: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按照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技术交底、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派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4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5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需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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