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第九中学建设项目、高平市南湖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FZB-GC2022090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晋城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平市第九中学建设项目、高平市南湖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4341001)已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高行审字[2022]249号、[2022]2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JFZB-GC20220906 2.3建设 包括小学教学楼:小学A-1、小学A-2、小学A-3、小学A-4、连廊。中学教学楼:中学B-1、中学B-2、中学B-3、中学B-4、连廊。综合区:行政楼、综合楼、风雨操场。地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配套用房。 高平市南湖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用地面积为15917.41㎡,总建筑面积7507.96㎡。主要建筑内容包括南湖幼儿园的建筑、结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道路及室外管网等工程。 2.5工期: 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6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 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总投资额约:34460.73万元 2.8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况。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本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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