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多种污泥协同处理研究及应用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3 18:44:42 阅读次数:109 】
第一章招标公告
新疆化工多种污泥协同处理研究及应用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多种污泥协同处理研究及应用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8196,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污水生化处理装置由A/O生化处理工艺和曝气生物滤池工艺组成。接纳的污水包括气化、净化、甲醇制烯烃(MTO装置)、烯烃分离、聚乙烯、聚丙烯、硫磺回收、甲醇合成、火炬等装置生产污水及全厂地面冲洗水、污染雨水、生活污水等。MTO污水预处理单元的沉泥、生化处理剩余污泥进入污泥浓缩池,通过重力浓缩,提高池底污泥的浓度。池底的浓缩污泥靠静压经管道流至污泥贮槽,而后由污泥输送泵输 污泥干化采用SMS的薄层干化机,热源采用厂内1.1MPa蒸汽。因每年大检修无热源污泥处理系统停运检修,产生约2000吨的生化湿污泥和罐底湿污泥因干化机停运而无法干化。另生化系统每天产生离心脱水后的湿污泥约60吨,由于产生的污泥量超出设计污泥量,造成系统设备无法将污泥全部干燥,多余污泥没有进行离心脱水而是从浓缩池溢流,回到生化进料罐。造成系统内污泥在污水生化处理系统循环,进而形成“死泥”,严重影响生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本次招标项目针对大检修期间无蒸汽热源生化污泥及大检修产生的罐底污泥无法进行干燥处理,需要采用电(热泵)代替蒸汽热源。解决大检修期间污泥无法处理及污泥系统不平衡问题。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1)提供多种污泥协同处理研究及应用装置(含设计、采购、安装、调试、性能考核),污泥干化项目处理规模为湿污泥处理量≥14.4吨/天,湿污泥含水率≤85%,处理后干污泥含水率≤30%。
(2)污泥干化项目工作界面为原湿污泥料仓后到干污泥料仓前,投标人负责提供与原污泥干化管线及设备连接所需要的所有改造材料,并完成所有安装工作。
2.1.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1年内完成项目的性能考核。
2.1.4服务
2.2其他:投标单位需提前自行前往国能新疆化工 项目所在地采集湿污泥样品,针对性开展污泥性状测试,并对项目选址做好方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水污染防治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若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若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污泥低温干化(或污泥处理)设备供货或污泥低温干化(或污泥处理)EPC或污泥低温干化(或污泥处理)设计的合同业绩1份,单个合同污泥处理规模不小于15吨/天,且已中交(交工)或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中交(交工)或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份废水处理或废气处理或固废处理项目经理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1、2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份废水处理或废气处理或固废处理设计负责人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3、4此项)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份废水处理或废气处理或固废处理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