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合成生物产业投资开发 新技术过程开发平台(第四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F03-FZ22080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合成生物产业投资开发 新技术过程开发平台(第四批)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173901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生物质产品开发技术放大过程中,在生物质发酵、提取及后端产品工艺开发均需要进行相关放大过程验证。新技术过程开发平台的主要功能即针对相关应用技术开发的前端技术进行工业化过程验证,对相关原料处理、发酵、提取等技术工艺按照工业化流程进行放大实验,确定工业化设备参数及工艺过程,确保生产过程稳定,为产品工艺的工业化实施提供保障。本次计划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一批设备,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招标内容: 提取精制系统设备非标罐(常规材质)20套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中的设备、配套设备制造(或采购)、运输、交付、安装调试、培训直至项目整体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设备质保及相关售后服务工作。 项目 交 货 期: 自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 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项目所在省市地方园区的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执行双方签署的技术工艺协议。 质保要求: 设备安装调试交付完成后12个月。 002 第二标段 招标内容: 提取精制系统设备非标罐(复合钛材质)4套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中的设备、配套设备制造(或采购)、运输、交付、安装调试、培训直至项目整体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设备质保及相关售后服务工作。 项目 交 货 期: 自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 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项目所在省市地方园区的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执行双方签署的技术工艺协议。 质保要求: 设备安装调试交付完成后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 。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