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五凌新能源配件制造及维检中心(以下简称维检中心)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工业园区,西临滨河西路,南临霞风路,东临马河,北临湖南浩文环保设备制造 ,占地12803.05m2。距江永县中心6km,与附近的高速入口28km,综合交通便利。总建筑面积13225m2,其中基地计容面积12787m2,基地容积率为1.01,共6栋建筑。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除维检中心1#栋室内装修外的全部建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土建工程及外墙装饰、窗户制安,水(給、排水)、电(强电、弱电、智能化,如监控、门禁系统、一卡通系统)安装(含电梯、行吊)、暖通(含热水、空调)、消防、室外工程(含绿化、水电、消防及消防广播、道路、绿化、硬制景观、垃圾站、围墙等工程),含场地土方开挖、回填、平整。具体内容如下:
2.2.1 1#栋卫生间计算至防水及防水保护层,其他房间地面计算至结构楼板;
2.2.2
2.2.3 主体结构工程(含钢结构)、砌体室外明沟散水、电缆沟、大门入口处台阶、屋面工程、中心大门;
2.2.4、内墙面:1#栋为外墙内保温及表面找平,含页岩砖的水泥砂浆抹灰,
轻质墙及加气块墙面抹灰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其他5栋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3、外墙面:按设计施工图全部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含外墙真石漆涂料分格;
2.2.4、门窗工程:室外窗计入本次编制范围,包含入户门,除1#栋外其他所有木门均在本次招标范围;
2.2.5、天棚面:室外天棚在本次招标范围,1#栋室内天棚面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室外临空栏杆在本次招标范围,其余栏杆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2-5#栋全部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6、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维检中心室外水电管网(含监控、消防)、道路、围墙、大门(人、车入口门)、门卫、旗台、绿化、亮化、景观(含门牌景观石)、垃圾站、停车棚及车辆管理系统等均在本次招标范围;
2.2.7、电气:房间配电箱至用电器的电线、电缆,1#栋房间装修部分的照明、插座回路、灯具、开关等管线不在本次编制范围,维检中心配电房至至每间房间配电箱的强弱电线、管均在本次招标范围,房间配电箱至用电器的套管、底盒入本次招标内。
2.2.8、给排水:给、排水主管、支管末端堵头止均在本次招标范围,除1#栋外其他室内洁具、龙头等装修制安水电工程均在本次招标范围;
2.2.9、消防、空调、弱电:室内外监控、三网:电视、电话、网络(有线与无线)等主线、设备等关联设备、管线制安均全部进入本次招标,并入本次招标范围。装修部分水电进入装修招标清单内。
2.3 工期
计划工期10个月:2022年至2023年。
节点工期:2023年完成建筑主体施工、验收,2023年完成建筑室内外装修、门窗、室内外水电安装。2023年完成道路、景观、绿化等全部室外工程施工,2023年完成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应通过质量标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施工业绩: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建筑面积5000m2及以上)的施工业绩3个以上,且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持有壹级
3.6.3应有10年以上施工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
3.6.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7.1技术负责人应有2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7.2安全负责人应有2个类似工程管理经验。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