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5号机组压力容器定期外部检验及1-7号机组氢罐、氨罐、氨管道检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5号机组压力容器定期外部检验及1-7号机组氢罐、氨罐、氨管道检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08658,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5号机组压力容器定期外部检验及1-7号机组氢罐、氨罐、氨管道检验。
2.1.2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5号机组及公用系统压力容器(共计138台压力容器)外部检验,主要项目如下:资料核查、管理检查、容器本体检验、安全附件检验等方面。
1-7号机组氢罐、氨罐、氨管道及公用系统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共计压力容器46台、氨管道4900米):内外表面宏观检查、结构检查、几何尺寸测量、容器筒体厚度测量、焊缝表面探伤、超声波检测;压力容器在线声发射检验;对GC2类管线对接焊缝进行射线无损检测、表面探伤;强度校核和无量纲参数计算;安全附件检查等方面。
本项目承包方式:采用总价承包方式。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本项目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
(1)1-5号机组及公用系统压力容器外部检验服务期限为2022年至2024年共三年,具体每年检验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氢罐、氨罐、氨管道定期检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具体检验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1.5项目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或无损检测机构A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压力容器检验或火电厂金属检验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服务内容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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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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