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新华水力发电公司土地房产及行政处罚合规审核、补贴项目咨询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XHSL-FW-GKXJ-25-0351
- 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年度服务工时为1200工时。
- 交货/服务地点:北京市
- 供货范围:
5.1.拟选聘律所对存在国家补贴风险的收并购项目进行核查和资料整理,对行权和诉讼追究国补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具体为:
(1)核查项目相关资料;
(2)出具项目核查问题台账和法律分析报告;
(3)其他经采购人指示需要出具的分析报告;
(4)委托方所需其他事项。
5.2.负责审核自有/收购项目中的以下核心手续:(1)项目指标文件、(2)项目核准/备案文件、(3)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海预审意见、(4)电网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路径确认单(送出线路)、(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8)建设用地批复、(9)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含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10)不涉及生态红线/不涉及基本农田证明、(11)土地使用权证(自建)、(12)房屋产权证(自建)、(13)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包含土地、房产)、(14)电力业务许可、(15)其他必要手续。
5.3.针对合规平台上传核心手续瑕疵或问题与上传人具体沟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正确手续正确上传。
5.4.针对REAM平台的运行流程提出合理化建议。
5.5.针对行政处罚提供支持服务,优化专项合规证明模板,完善结案报告等。
5.6.编制合规手续手册 、应知应会手册等相关知识管理性文件。
5.7.对企业面临的合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点,为企业制定合规策略提供基础。
5.8.为企业提供持续的合规支持服务,通过准确解读外部政策,解决合规风险,同时,根据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和改进合规管理方案,保障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6.质量要求:
6.1.受托方须为本项目配备充足且合格的服务人员;
6.2.受托方外委合规咨询及专项服务,旨在保障委托方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降低公司合规及法律风险。受托方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服务,切实响应委托方发起的各项法律服务需求,协助委托方完成各项任务。
6.3.受托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得仅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必须包括必要的法律论证过程和明确的法律结论意见;当所咨询事项与法律法规相冲突时,应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具备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大陆执业人数60人以上)。
2.具备上市公司法律服务经验或投资并购重组项目服务经验或诉讼仲裁法律服务经验,近三年(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或电力行业或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法律事务服务业绩。
3.具备大型国企或上市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工作业绩,近三年(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3个相关法律服务业绩。
4.执业规范:未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应提供自证或承诺材料);
5.项目负责人应为律所合伙人律师,近三年(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或电力行业或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法律事务服务业绩;在提供该等业绩时,必须出示本项目负责人担任相应业绩项目负责人的第三方证据。
本询价文件及附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要求为准。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5年04月07日 10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新华水力发电公司土地房产及行政处罚合规审核、补贴项目咨询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5年04月07日 10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海彤
电话:1735543688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汉威国际大厦二区6号楼7层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