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函(2017)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2.2项目说明:本次项目设计范围为四环全段,四环全长约93KM等; 2.3建设地点:郑州市东四环、南四环、西四环、大河路;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的钻孔灌注桩桩基检测,具体包括单桩载荷试验检测、桩身质量检测等内容; 2.5检测周期:符合检测条件后7天内完成; 2.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5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桩基检测项目大河路段: 第1标段:起止桩号:K1+000~K3+050、K3+050~K3+350、K3+350~K7+200,里程长度6.2km,包含大河路-西三环北延立交、大河路上跨京广铁路及郑焦城际、弓寨大桥节点; 第2标段:起止桩号:K7+200~K12+000,里程长度4.8km,包含大河路-天河路立交; 第3标段:起止桩号:K12+000~K19+200,里程长度7.2km,包含大河路-中州大道立交、索须河二桥节点; 第4标段:起止桩号:K19+200~K21+700、K21+700~K22+000、K22+000~K26+300,里程长度7.1km,包含大河路下穿京广高铁节点、大河路-107辅道立交; 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桩基检测项目东四环段: 第1标段:起止桩号:K26+300~K28+830、K28+830~K28+930、K28+930~ K35+430,里程长度9.13km,包含东四环-金城大道立交、东四环-连霍高速立交; 第2标段:起止桩号:K35+430~ K35+530、K35+530~K40+065、K40+065~ K40+185、K40+185 ~K44+128,里程长度8.698km,包含含东四环-陇海路立交、东四环-南四环立交; 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桩基检测项目南四环段: 第1标段:起止桩号:K44+128~K45+120、K45+120~K45+340、K45+340~K45+823.4、K47+565~K51+850,里程长度6km,包含南三环东延立交、机场高速互通范围辅路; 第2标段:起止桩号:K51+850~K51+910、K51+910~K54+240、K54+240~K54+626.5、K55+700~ K62+000,里程长度9.112km;包含上跨京广铁路节点、郑新立交、下穿郑西高铁、南四环-嵩山路立交; 第3标段:起止桩号:K62+000~ K67+250,里程长度5.25km,包含南四环-S541立交;南四环-郑密路立交交; 第4标段:起止桩号:K67+250~K72+320,里程长度5.07km,包含南四环-郑少高速立交; 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桩基检测项目西四环段: 第1标段:起止桩号:K72+320~K73+996、K73+996~K74+096、K74+096~K78+375,里程长度6.055km,包含西四环-中原路立交、南水北调节点桥; 第2标段:起止桩号:K78+357~K79+780、K79+780~K79+880、K79+880~ K81+030、K81+030~K81+150,里程长度2.775km,包含西四环-郑上路立交; 第3标段:起止桩号:K81+150~K84+830,里程长度3.68km,包含西四环-化工路立交、西四环-科学大道立交; 第4标段:起止桩号:K84+830~K90+148,里程长度5.318km,包含西四环-连霍高速立交; 第5标段:起止桩号:K90+148~K92+968,里程长度2.82km,包含西四环-大河路立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单位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计量认证范围应包含桩基检测等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有足够的技术人员和年检合格的检测仪器;并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以来类似桩基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实际营业年限不足三年者,以实际营业年限为准); 3.6 信誉要求:(1)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以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开具的为准); (2)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等问题【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4日至2017年12月08日17时30分,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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