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巴开经发审(2017)102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2017-12-07。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奇章街道办事处 |
项目名称 | 巴中经开区奇章街道办事处东井村六社道路硬化工程 |
建设地点 | 巴中经开区奇章街道办事处东井村六社 |
实施时间 | 建设工期60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总长(0.8KM)加担梁至南寺湾长0.55KM,水田岔口至李远仁屋前长0.25KM,全长0.8KM道路宽3.5m;工程内容:路基土石方工程、30CM片石局部补强:路面工程有8CM厚砂砾石调平层、18CM厚C25砼面层、土路肩、安保设施等。 |
建设资金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其他 | 压证施工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巴中经开区奇章街道办事处东井村六社道路硬化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以来)具有2个已完工公路硬化工程项目业绩(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2、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拟派往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是入川备案证上的人员;3、拟派往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①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道路桥梁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近三年(2014年以来)已完成2个公路硬化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任职文件、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证明);②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道路桥梁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拟任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执业资格证或岗位证;④以上所有人员均需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至投标前一个月起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4、比选申请人如选择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务必在转帐单备注栏注明:巴中经开区奇章街道办事处东井村六社道路硬化项目建设比选保证金,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回单复印件以传真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至比选人;5、本项目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选的申请人支付;6、现场抽取时的审核资料同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须装订成册(左侧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现场不接受任何补正修改资料 ;7、中选人一经确定,中选人应在2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超过2日的视为自动放弃。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12月0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12月12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57.22 | 2.80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12月12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巴中经济开发区奇章街道办事处公开举行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