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创造性写作福鼎市环莲峰山道路绿化工程(梅澳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恒实【ND-2017】招字第179号、鼎招2017(18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环莲峰山道路绿化工程(梅澳段) 已由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鼎发改审批〔2017〕1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梅澳大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环莲峰山道路绿化工程(梅澳段)道路总长度2.23km,道路中分带绿化面积5854㎡,边侧20m绿化带38381㎡,4m绿道彩色沥青铺设8800㎡;种植土回填43390m3等内容。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为依据,本工程包含土石挖方、绿化种植、种植土回填及绿道彩色沥青铺设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57337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建筑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下同):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70%+地方信用评价分(含法人到场5分)*30%。投标人的福建建筑施工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且不得低于60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地方信用评价分按宁建筑【2017】33号文及宁建筑【2017】37号文规定查询计取。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自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少承接过一项园林绿化景观工程且规模不小于1000万元。
3.6.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1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