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尧黄河大桥通道工程社会稳定评估分析报告(鄂尔多斯段)
二、采购编号:包采磋〔2017〕1420号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能力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资信良好。
4、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注:近3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