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一、主管单位: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2018年餐饮服务、2018年保洁服务和2018年安保及消防服务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CHDTDZ021/17-QT-0301 |
2018年餐饮服务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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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HDTDZ021/17-QT-0302 |
2018年保洁服务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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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HDTDZ021/17-QT-0303 |
2018年安保及消防服务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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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2018年餐饮服务、2018年保洁服务和2018年安保及消防服务招标。
2、项目业主: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服务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5、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成
6、服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红雁路97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 CHDTDZ021/17-QT-0301 2018年餐饮服务标段: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2、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以上。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发生过腐败和欺诈行为和履约中的不良商誉行为,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发生重大失误。
4、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投标。
6.2 CHDTDZ021/17-QT-0302 2018年保洁服务标段: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2、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以上。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发生过腐败和欺诈行为和履约中的不良商誉行为,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发生重大失误。
4、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投标。
6.3 CHDTDZ021/17-QT-0303 2018年安保及消防服务标段: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2、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以上。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发生过腐败和欺诈行为和履约中的不良商誉行为,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发生重大失误。
4、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投标。
备注:投标人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联系方式等),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此作为证明才认为有效。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12月11至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