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日期:2017年12月11日
招标编号:0747-1760SITCQ092
1. 就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员工宿舍区办公家具框架协议招标项目邀请潜在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员工宿舍区办公家具(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潜在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2. 货物用途及基本要求:员工宿舍区办公家具
3. 资金来源:自筹
4.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5. 如潜在投标人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有以下行为,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第一条 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上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在3年内不得参与上飞公司招投标:
(一) 在投标过程中非中标供应商存在挂靠、串标、围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被挂靠公司一并纳入黑名单);
(二) 联系人或参加开标活动人员为非正式员工,并对上飞公司招标进度带来影响的;
(三) 不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
(四)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不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的;
(五) 非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证件、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但承诺商务和技术部分可达到招标要求以骗取中标的虚假应标行为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六) 标的产品交付后,多次验收测试不合格的;
(七) 向公司有关人员馈赠任何礼品,价值未超过200元,情节较轻的行为;
(八) 拒不按我方有关要求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
(九)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较轻的行为。
第二条 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上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在5年内不得参与上飞公司招投标:
(一) 在投标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存在挂靠、串标、围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被挂靠公司一并纳入黑名单);
(二) 联系人或参加开标活动人员为非正式员工,并对上飞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
(三) 中标后,非法转包、违约分包、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四) 合同履约过程中不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或相关凭证的;
(五) 合同履约过程中擅自变更、终止履约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业务的;
(六) 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七) 严重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的不诚信行为;
(八) 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证件、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但承诺商务和技术部分可达到招标要求以骗取中标的虚假应标行为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九) 向公司有关人员馈赠礼品、提供宴请等,价值200元以上不足1000元,情节较重的行为;
(十) 存在损害上飞公司利益行为的;
(十一)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较重的行为。
第三条 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上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被永久限制参与上飞公司招投标:
(一) 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如对上飞公司从事招标工作的各类相关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安排宴请、旅游、健身及其他娱乐活动,赠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无偿或明显低价出售(租赁)、出借车辆、房产等大宗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上飞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二) 被司法部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三)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开办资金不少于2000万人民币;
4) 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ISO9001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
5) 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明;
6) 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GB/T28001/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明;
7) 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认证);
8) 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7年)应有5份及以上与本次招标货物相同或类似型号/规格且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的制造/销售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包括使用厂家、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数量等),招标人有权核实其真实性,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3年(2014年~2017年)不少于5份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的业绩证明文件(设备销售合同或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9)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10)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证明材料。
12)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购买
(1) 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1日起至2017年12月2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9:00至11:30时,13:00至16:00时。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