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国海规范[2017]7号),以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相关管理要求,在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情况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就埕北208块产能建设工程及老区井网完善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投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埕北208块产能建设工程及老区井网完善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2.2项目地点:胜利海上埕岛油田海域。 2.3项目规模:针对新建CB208块产能建设工程及利用14座平台的24口预留和报废井口开展高效井网完善工程,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出具现状调查的CMA报告和调查报告,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国家海洋局专家评审达到报批条件,并通过国家海洋局批复。 2.4项目投资:400万元(含税) 。 2.5服务工期: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2018年7月达到国家海洋局送审条件。 2.6本项目标段划分: 1 。 2.7招标范围: 针对新建CB208块产能建设工程及利用14座平台的24口预留和报废井口开展高效井网完善工程,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出具现状调查的CMA报告和调查报告,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国家海洋局专家评审达到报批条件,并通过国家海洋局批复。 其中,CB208块产能建设工程包括新建一座24井式常规平台,即CB208平台,海底输油管道2条,海底注水管道和海底电缆各1条,对4个平台进行改造。 老区井网完善调整工程,主要内容是利用CB4C、CB6E、CB21A、CB25GA、CB246A、CB27A、CB273、CB805、CB271、CB11NC、CB306、CB30A、CB30B、CB351这14座老平台预留井口和报废井口开展高效井网完善工程,安排实施新油井24口,其中利用预留井口实施新油井14口,利用老井眼侧钻10口,单井初产20-40吨,新建产能17万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且评价范围包含海洋工程。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类别为海洋工程,且登记于本单位); (2)持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投标具体事项 4.1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书发售时间(北京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0日,每日8:00~11:00 , 14:30~17:30 (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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