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县、连平县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施工框架招标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广电计部【2017】1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源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河源市和平县、连平县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施工,计划总投资540万元。共分为4个标段。(具体按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河源供电局2018年度最终批复项目为准)。 2.3计划工期:3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月26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1 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按照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时限和委托书要求时间执行,单项工程工期:【以供电方案或与用户签订的协议书或委托书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4 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标段划分及标段名称如下: 第1标段名称: 和平县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施工框架招标(标段一) 第2标段名称: 和平县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施工框架招标(标段二) 第3标段名称: 连平县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施工框架招标(标段一) 第4标段名称: 连平县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施工框架招标(标段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6日00时 00 分至2017年12月22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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