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要求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注册资本金 |
无要求。 |
2 |
资质证书 |
投标方应提供消防施工及设计资质证书(等级为甲级或A级或一级)。同时应具备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 |
3 |
生产许可证 |
有 |
3 |
供货业绩 |
具有销售、设计、制造4台套类似设备业绩。 |
4 |
运行业绩 |
近5年投标人具有2台套类似设备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
5 |
其他 |
投标方所提供的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中的电气及电子设备、仪表及装置必须通过中国消防器材检测中心鉴定认可,并通过FM或UL认证,应有通过中国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且合格。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所供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文件。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应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认可(准入产品)。投标方提供的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14年第12号公告),应获得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所供产品的相应上述文件。 |
投标人(代理商)专用资质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