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薛家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已由铁路总公司批准建设,以《关于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物建〔2015〕24号)、《关于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薛家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物建〔2015〕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铁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断路器、隔离开关、开关柜、分区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
2.2项目概况:
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线路全长98.7公里,其中结合线路落坡、绕避采空区新建双线68.3公里,增建第二线25.1公里,新建至锦承线联络线3.2公里及电气化、电力、通信、信号、信息及房屋工程。
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薛家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扩能改造后左线长46.019公里,右线长47.225公里。其中新建双线3.05公里,增建第二线35.177公里。
2.3招标内容:断路器、隔离开关、开关柜、分区所,四个包件,计划交货期2018年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DL-01包: 断路器、DL-02包: 隔离开关、DL-01包: 开关柜、DL-01包: 分区所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注册资金:DL- 01包不少于1000万元、DL-02包不少于2000万元、DL-03包不少于3000万元、DL-04包不少于20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5年和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物资必须在铁路大中型工程有近三年供货业绩证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影印件;
6) 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有CMA和CNAS标志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近三年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附《运行业绩证明》(铁路局或铁路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和青藏铁路公司)主管处室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影印件)(有效期为2年)。
7)以上商务、技术资质、相关认证、业绩证明、检验报告等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屏或可查询的依据(途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售卖标书仅限工作日),持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相应资质证书副本及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以上材料及资格条件所需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所须材料均须原件并携带一份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表,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并且提供相应汇款单据复印件。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月5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月 5 日 10 时 30 分,
5.2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5日10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