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龙有限公司2#机组脱硫系统加湿式除尘器改造EPC工程建安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一、项目名称:贵州华电大龙有限公司2号机组脱硫系统加湿式除尘器改造EPC工程。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六、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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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施工 |
CHDTDZ079/17-SG-0201 |
3000 |
本改造工程范围内建安施工所有工作 |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保障、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7.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7.2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3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7.4 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7.5 近5年内至少具有3个300MW级及以上机组工程的与招标内容相同/相近的运行业绩。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3个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和具体的联系方式,以便招标方进行确认。
7.6 财务状况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7 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
7.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10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11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1.公告时间: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9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9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