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货物
投标人范围:国内
招标项目项目所在行政区域:河南省 南阳市 市辖区
招标项目分类:货物 化工材料及其制品 合成材料及专用化工品 专用化学品和精细化学品
二、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18年01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0日 17:3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01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
五、公告内容
1、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南阳普光电力有限公司2×125MW机组所配锅炉由上海锅炉厂设计制造,为SG-420/13.7-M418A型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单炉膛、П型布置、平衡通风、固态排渣煤粉炉。锅炉以最大连续负荷(即BMCR工况)为设计参数,锅炉的最大连续蒸发量为420t/h;#1、#2机组分别于1998年12月9日、1999年5月10日投产。。
此次采购的催化剂用于替换2014年脱硝改造时安装的目前活性降低的催化剂模块层,计划更换96块,每台机组更换48块,每块催化剂净重1.09吨、模块几何尺寸是长1881mm×宽948mm×高1535mm。(2)供货范围:此次投标方供应的催化剂按标准尺寸模块化供应,单台机组为100.8立方米,两台机组共计201.6立方米,每个反应器所提供的催化剂模块包括:催化剂箱、催化剂单元、用于将催化剂单元放入催化剂箱的包装材料、催化剂格栅网、催化剂测试单元及备用的测试单元体、 必要的连接件(螺栓,螺母等)、密封片及其他密封材料(材质要求Q345)等。
(3)工作范围:投标方对招标方就SCR反应器截面尺寸的设计进行核实和优化,负责投标前对各性能的核对,以及与安装单位的其它配合工作;催化剂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催化剂的生产和运输; 密封片及其他密封材料设计;检验、试验和验收;提供所有必须的技术资料;技术服务;供货。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第一台机组催化剂100.8立方米全部到货;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另一台机组催化剂100.8立方米全部到货。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为脱硝催化剂的生产厂家或为经生产厂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如为生产厂家,应取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为代理商,应取得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证书
(3)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期倒算)须至少有三家2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脱硝催化剂的设计、或生产、或供货业绩,须提供业主/用户使用证明、合同附件、验收证书等证明文件。
(4)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如无法出示2017年度则出示2014-2016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7)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
(9)近一年在招标人组织的其他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4.2 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应按下面的汇款账户信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标书款),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