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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伊犁分公司聘用法律顾问服务比选公告(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本比选项目2018年伊犁分公司聘用法律顾问服务(比选代理编号:0651-17112478)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委托)。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6.79万元(不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2.2  项目所在地:伊宁市
比选范围:2018年伊犁分公司聘用法律顾问服务,其它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产生一名;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2.6 参选人资格要求
2.7.1参选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7.2 参选人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比选;
2.7.3信誉要求:参选人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7.5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2.7.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于2018年1 月 5 日至2018年 1 月 8日,每日上午 10 时 30 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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