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队机动第五支队的委托,对武警新疆总队机动第五支队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XJHD(GK)2018-2
2、招标项目名称:武警新疆总队机动第五支队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
3、招标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队机动第五支队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内容分六个包:蔬菜、调料、肉类、鱼类、饮料类、酸(牛)奶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项目实施
8、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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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具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并具有法人资格和独自承担责任的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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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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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与本次投标产品功能相同的相关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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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投标应携带《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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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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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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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供应商住所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加盖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时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单独封装每页需加盖公章)。
9、标书款:200元/包(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各包投标报价的1%足额来记取;
10、招标文件取得、报名时间及
11、投标企业送交投标书截止时间及
12、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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