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批文:南供电财〔2017〕23号
2、项目名称:2018年南宁市市区供电线路走廊树木修剪业务(二次招标)
3、项目编号:0002200000029265
4、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招标范围:
2018年南宁市市区供电线路走廊树木修剪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南宁供电局2018年供电线路走廊树木修剪明细清单(1)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06月30日(若在2018年6月30日前,公司授权我局继续实施该业务的采购工作,则将本项目的协议有效期限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
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信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提供书面声明承诺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真实有效。(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点: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的承包商;
7、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8、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经确认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主体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代表需提供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缴纳证明;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营业执照经营服务范围具有园林绿化服务。
三、投标文件递交: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17时30分00秒至2018年2月1日17时30分00秒购买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