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机动支队改造乐山靶场建设工程 已经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后勤部后营【2017】7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机动支队。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机动支队改造乐山靶场建设工程
2.2 工程规模:机动支队改造乐山靶场改造
2.3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 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施工日期为准,预计40天内完成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三.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2016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并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安全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并须提供开标前近半年以内的社会保险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技术负责人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 18 日至2018年1月 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