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批招标(琼海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1801059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一批招标(琼海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 标 人:
建 设 单 位: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整体进度: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4+2个月,拟定2018年8月1日开工(指垃圾池浇底板第一罐混凝土), 2019年9月30日第一条焚烧线投运及机组发电完成72+24h试运,项目进入商业化运行,2019年11月30日第一条焚烧线投运完成72+24h试运。
二、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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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14000118SZ02SH00101 |
琼海项目EPC总承包 |
本次招标为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EPC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服务(包括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本期工程建设日处理能力2×600t机械炉排炉生活垃圾焚烧线和1×25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规划建设规模为2条日处理能力为600t的生活垃圾焚烧线。预留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和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场地。 |
30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职业健康、环境保证体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施工、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电国际、中电新能源《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 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内至少2年盈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5.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若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其拟分包的主体施工单位需提供三家及以上,且主体分包单位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其业绩满足第8.3条要求。
7. 投标人若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其拟分包的的设计单位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及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其业绩满足第8.2条要求。
8.业绩要求:
8.1投标人近5年应至少具有两个300MW及以上等级大型火力发电机组EPC总承包工程业绩或两个日处理生活垃圾2×500t及以上等级机械炉排炉焚烧线EPC总承包业绩。
8.2投标人分包的设计单位近5年应至少具有日处理生活垃圾2×500t及以上等级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发电项目设计业绩。
8.3投标人分包的施工单位近5年应至少具有完成两台300MW等级及以上大型火力发电机组主体工程或两个日处理生活垃圾2×500t及以上等级垃圾电站主体工程施工业绩;
8.4投标人分包的调试单位近5年应至少具有完成一个日处理生活垃圾2×500t及以上等级垃圾电站调试业绩;
9.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副经理应具有火力发电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业绩,年龄不大于55周岁。项目经理应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书(B证);安全副经理应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资质证书,并有相应的从业经历。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副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技术总监等主要现场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或分包商)单位的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
10.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特种专业分包需经招标人同意。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8年1月22日至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