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于水库栏杆(新增)采购二次-设备标已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农经【2015】34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威海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设备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水库,合同估算价约232万元,包括泊于水库南岸路石栏杆与白马北排水沟石栏杆,采购数量:(1)泊于水库南岸路:牟平白麻栏杆(A料) 940米;(2)白马北排水沟:牟平白麻栏杆(A料)430米。质量达到合格,计划供货安装期60天。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采购标:泊于水库栏杆(新增)采购
标段内容:
栏杆的采购、加工、运输、装卸、保管、安装、使用维护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3.2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技术合格;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5未经水利部和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报名时间:2018年01月29日至 2018年02月02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