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张北乌登山风电场二期、三期、四期220kV升压站220kV、35kV变电设备及35kV集电线路、箱变设备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该项目为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司张北乌登山风电场二期、三期、四期220kV升压站220kV、35kV变电设备及35kV集电线路、箱变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包括事故抢修)、预试等技术服务。
2. 工作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大西湾乡张北乌登山风电场现场
3. 招标范围:
张北乌登山风电场二期、三期、四期220kV升压站220kV、35kV变电设备及35kV集电线路、箱变进行日常维护、检修(包括事故抢修)、预试等技术服务工作。包含设备:大唐张北乌登山风电场二期、三期、四期220kV升压站220kV、35kV变电设备及35kV集电线路、箱变(包括电气一、二次及通讯等站内所有设备及其附属设备,不包含非电气设备和设施)。同类设备工作内容参照《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2008版要求,完成设备日常维护、检修(包括事故抢修)、预试等技术服务等技术服务。其中包括:设备定期维护、预防性试验及报告;设备故障消缺及事故紧急抢修;风电场内绝缘工器具等定期实验并提供报告;技术监督及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安全大检查问题整改工作及报告(不限于此)。
4. 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5. 投标人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民事赔偿能力和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5.2为履行本技术服务合同,投标单位须具有电力施工专业承包(或同等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5.3为具有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备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或许可证书、企业法人代码证书以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等,应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执行本技术服务合同的主要人员资格和经历;
5.4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5.5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6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9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