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浙能集团展厅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浙能集团大楼二楼三楼展厅改造范围内配套土建设计改造部分(局部结构拆改、加固、封堵及改造所涉部分的装饰装修)、水电系统改造、暖通系统改造、消防系统改造等,以及上述所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展厅布展部分:主要包含浙能集团大楼二楼展示厅设计(含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装饰装修、多媒体内容设计制作、设备采购、施工、安装、集成、调试、试运行、配合验收;以及施工区域范围内原废弃物品、设施的拆除外运,原部分设备、家具的保护性拆除、搬运等所有本项目可能涉及的零星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清单及报价要求与第六章招标人要求。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投标人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单体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在2500万元及以上规划类展览馆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业绩。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4、至投标截止前3年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浙能集团无行贿记录(以法院判决书为依据)。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5月17日9:00至2018年5月21日17:00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7日10:00。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