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 CHDTDZ180/17-SG-02)
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 7、8号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脱硫脱硝建安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80/17-SG-0201 |
7、8号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脱硫脱硝建安施工 |
7、8号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脱硫脱硝建安施工 |
3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7、8号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脱硫脱硝建安施工】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4台套已投产所投标段机组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项目施工的良好业绩,其中需包括2台(套)及以上100MW及以上机组火力发电厂脱硫、脱硝项目施工的良好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相关行业),并具有至少2台套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的同类烟气改造工程现场项目经理任职履历,不能兼职。
5.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本次工程施工的相应资质和能力。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5-28 09:00到 2018-06-0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5-28 09:00 到 2018-06-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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