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委托人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现就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请有意且符合本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国内潜在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猴子岩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境内,是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调整推荐22级开发方案的第9个梯级电站,上游为丹巴水电站,下游为长河坝水电站。坝址距上游丹巴县城约47km,距下游泸定县城约89km,距成都市约402km,对外交通条件较好。
工程开发任务为发电。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842.00m,相应库容为6.62亿m3,总库容7.06亿m3,死水位为1802.00m,调节库容为3.87亿m3,具有季调节能力。电站装机容量1700MW(425MW×4台),单独运行多年平均年发电量70.53亿kW•h,与上游双江口水电站联合调度运行多年平均年发电量74.10亿kW•h。
猴子岩水电站于2009年12月通过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审查。2011年4月,导流洞分流。2011年11月,通过国家项目核准并开始大坝、厂房等主体工程施工,2016年11月导流洞下闸蓄水,2017年1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17年底枢纽工程全部完工。
工程于2008年11月,编制完成《四川省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2009年环保部以“环审[2009]197号”文下达了批复意见。2016年11月,环境保护部以《关于四川省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环验函[2016]29号)文对蓄水阶段环保验收报告进行了批复。
3. 招标范围
3.1 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项目为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旨在通过调查猴子岩水电站工程建设内容与变更情况,环境影响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环保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工程建设造成的实际环境影响,监理监测落实情况,以及公众意见调查等内容,对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与批复意见,分析评价项目是否满足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给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
3.2 工作范围与内容
本次招标工作范围为四川省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水库淹没区、移民安置区及环境影响区。其中,对于移民安置区,仅需初步调查移民安置工程及其环境保护实施进展情况,并在验收报告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予以说明。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调查工程建设内容及变更情况。
(2)调查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
(3)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境影响审批文件中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因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造成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
(4)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境影响审批文件中提出的水库蓄水和运行调度下泄流量保障措施,鱼类增殖保护措施,金汤孔玉自然保护区附近施工保护措施,岷江柏迁地保护措施,施工期污废水、生活垃圾处理和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水土保持措施等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效果、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
(5)调查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及整改意见,重点调查整改意见中明确的落实鱼类增殖站建设、鱼类科研及放流效果跟踪监测,生态流量下泄和联合调度工作,岷江柏移栽保护工作,支流鱼类栖息地保护,水文情势、水温、水质、水生和陆生生态监测等后续环境保护要求的落实情况及其效果。
(6)调查工程环保规章制度、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7)调查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存在的环境问题以及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
(8)调查工程环保投资情况。
(9)对调查情况给予评价,并提出环保措施改进建议。
(10)协助委托人完善本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资料和其他相关准备工作。
(11)配合委托人组建验收工作组,组织验收调查报告相关的技术报告评估和现场验收评审会议,负责现场查勘、会议的相关会务工作,协助委托人提出验收意见。
(12)协助委托人完成信息公开、信息填报和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协调配合等相关工作。
(13)猴子岩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实施方案及调查报告编制。
3.3计划服务期
本招标项目计划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委托人通过验收为止(含本次验收有关环保事务与资料整编),其中:
(1)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提交《四川省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方案》;
(2)2019年6月30日前提交《四川省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4.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序号 |
标包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 |
1、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农林水利甲级资质; 3、近5年(2013年~至今)具有承担过大、中型水电工程蓄水阶段或竣工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工作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4、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所要求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质(登记类别为农林水利)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负责环评工作相应业绩(已完成过大、中型水电站蓄水阶段或竣工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负责人工作经历);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在国家相关管理机构(包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且未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禁止投标名单(或黑名单)内。 |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4.3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环水保报告编制、环水保监理、环水保监测的单位,不得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人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5.2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5.3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6月01日 09:00整到 2018年06月11日 16:00整(北京时间)。
5.4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查看招标公告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
5.5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2)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购买人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3)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4)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招标代理人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5.6本招标文件售价如下表
序号 |
标包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服务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 |
|
1200元 |
见计划服务期 |
GDCX02-WHZB18-0017/01 |
20000元 |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06月25日 10: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