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18167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车用柴油,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恰木萨水电站拦河引水枢纽工程项目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恰木萨水电站位于叶尔羌河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和錾高水电站下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喀群乡),电站厂房距莎车县约82km,距喀什市约255km。枢纽左右岸分别有2号、1号施工道路接沥青道路可至莎车县,右岸有沥青道路可至霍什拉甫乡,交通便利,满足工程施工期间对外交通运输的要求。恰木萨水电站装机容量203MW,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拦河引水枢纽、输水渠道、前池、压力管道、厂房及尾水渠等。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恰木萨水电站拦河引水枢纽工程项目部所需柴油。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 |
0# |
吨 |
400 |
|
2 |
柴油 |
-20# |
吨 |
100 |
|
柴油 |
-35# |
吨 |
100 |
||
3 |
合计 |
吨 |
600 |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预计24个月,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交货。
5、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喀群乡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恰木萨水电站拦河引水枢纽工程工地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车用柴油国(Ⅴ)(GB 19147-2016)标准供应合格柴油。
6.2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满足国家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要求,其产品能出具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各项资质,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区域经销商、代理商资格,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提供近两年类似工程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产品供货业绩至少2个类似项目(符合招标技术要求的产品),签订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能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5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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