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2×460MW级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主机设备炉岛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58/17-ZJ-0201 |
主机设备炉岛 |
余热锅炉及其附属设备(2台套) |
1183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按规定应具有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A1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或,如汽包、联箱等压力容器采用分包形式,则必须提供分包方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A1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如与国外“9F级”(或同等级)及以上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设备配套余热锅炉的良好业绩的厂商进行技术合作,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并出具双方合作协议。
6.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台套的国内“9F级”(或同等级)及以上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设备配套的余热锅炉的投运业绩(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盖章的签字页、用户出具的相应书面证明材料)。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11.提供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性能试验单位出具的,已投运的至少1台(套)国内“9F级”(或同等级)及以上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设备配套的余热锅炉效率和阻力的性能试验报告(盖章)。
12.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7-10 10:53到 2018-07-1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7-10 10:53 到 2018-07-16 17:00
获取方式: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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