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粤电控股西部投资有限公司拟解散注销审计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0724-1800C12N2837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粤电控股西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西投公司”)委托,就广东粤电控股西部投资有限公司拟解散注销审计服务项目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详招标文件正文部分。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控股西部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西投公司”)主要持有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粤黔公司”)55%股权资产(粤黔公司有参股煤矿企业),另有少量车辆、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广东省省属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实施方案》(粤国资资本〔2017〕8号)及各股东方的要求,西投公司拟解散注销,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需要聘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审计服务。
西投公司拟解散注销的经济行为已获得各股东《关于与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沟通西投公司处置事宜的会议纪要》确认,同意启动相关工作。
招标范围:
本次审计服务工作范围包括不限于西投公司资产处置审计、清算审计,涉及的公司为西投公司、粤黔公司及其控股、参股的项目公司(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9.75%股权,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20.42%股权、贵州粤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审计工作完成后,出具清产核资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清算报告等。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力。
2) 投标人应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满1年、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3)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3年内在招标领域无不良记录;近3年未因专业服务工作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在过往与广东省粤电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合作或服务中未出现违约纪录,或出现违约记录满三年,且有确切证据表明该服务机构的履约能力已获得实质性改善。
6) 投标人须入选广东省国资委公布的《关于2018年度省属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入库名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业绩要求
1) 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电力企业审计项目至少3次。
2)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范围。
3. 招标文件的发售:
(1)售标时间:2018年7月26至2018年8月1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
(2)购标方式:
1)现场购标(3)招标文件售价(售后不退):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上述购标款后即可获得招标文件。
4.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须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具体见本邀请函第7条),在用途栏注明投标保证金及[招标编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保证金声明函》。投标人须采用电汇/银行汇款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缴纳或代缴纳。
5. 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法定代表人亲自或派遣授权代表在上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以下指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现场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本及相应的电子版本);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禁止邮寄):2楼会议室。若有更改,开标前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接收单位:。
(4)重要提醒:招标方将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出席开标仪式的所有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同时邀请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法出席本次开标会议,则视为投标人默认本次开标会议唱出的相关信息,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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