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服务招标公告
ZJTY10181144
1.招标条件
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 经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核准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6﹞179号文件)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新建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和超低排放等环保设施,并在厂址东侧海域配套建设码头一座及取排水管道,建设地址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围垦区内,计划于第一方砼开始后30个月内第一台机组投入生产、第二台机组间隔3个月建成投入生产。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镇海发电 ,总承包商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为工程动态投资的20%,由浙江浙能电力股份 、晋能电力集团 、宁波电力开发 投资建设,其余部分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委托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1、#2机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含四大管道)、管式烟气换热器、汽轮发电机部件的安全性能检验。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甲类资质证书;
(2)投标人近五年(自2013年1月1日起)内至少具有一个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工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技术服务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网址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9月12日9时至2018年9月18日17时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 10时 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