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聂市镇长源村农村土地整治 项目已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一指【2018】21文件批准立项,并由临湘市人民政府临政函【2017】181号文和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18】197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临湘市国土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 。
9、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者按照湘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 。
2、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以上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丙级 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 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报名时将建造师证原件留存代理机构,以便业主、监管部门核对,开标当天未中标当场退还。中标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押证管理 。
4、技术负责人具有该项目相关专业中级以上 技术职称。
5、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持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无在建项目。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6、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须提供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 在本单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如无法查实视为不合格投标单位。
7、本项目属于临湘市2018年度省级农村土地整治 土地整治项目之一,同一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8、根据岳土整发【2018】10号通知精神,在上年度诚信考核中被省、市级国土部门评为不合格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等相关工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1标段:50000元整;第2标段:50000元整;第3标段:50000元整
交纳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0日中午12时前,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投标人在岳阳市 网 选择“投标单位登录” ,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 ,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 , ,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