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本次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光伏电站环境整治工程 |
招标范围:根据芜湖发电公司光伏电站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立项要求,对光伏电站范围内的杂草清除及妥善安置、杂物清捡,道路清洁,地面平整、堤坝维护,光伏板表面清洁(含用水冲洗灰尘,清除鸟粪等异物),倒伏围栏的临时扶正加固等工作进行外包。 委托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贰年,自招标方签发开工令之日算起。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
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4.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4.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4.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4.5.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质要求】
4.7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8 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3.9-2018.9)内至少壹个类似项目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封面、技术协议、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5.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凭报名单位往以下账户的转账或银行电汇凭证扫描件发至邮箱,经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中标明参加项目的名称并留下联系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2 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联系方式:
2018年9月18日-9月2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6:3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6日09:30。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