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局公路管养中心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对购置保洁机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801F15N3193
二、 项目名称:购置保洁机械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招标上限价¥3,58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招标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01 扫路车 4 辆 ¥2,430,000.00
02 洒水车 5 辆 ¥1,115,000.00
1)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投标人应对包内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与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负责人代表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0月9日 至 2018年10月1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详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还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备注:1、在本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单位可自行前往勘察。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十、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0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10月8日 至 2018 年10月1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局公路管养中心(二)采购代理机构: 科技园2座306
(三)采购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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