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10-1046
天津IGCC及临港燃机厂区卫生保洁(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由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及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华能招标有限公司进行代理招标。现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欢迎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述
(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和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是在天津临港经济区先后控股建设的两个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公司采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模式进行管理,现有职工近400人。本项目采用“统一招标,分签合同”的方式进行招标。
(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是在天津临港经济区控股建设的清洁能源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65MW,是国内首座大型IGCC发电装置,2012年11月投产发电。IGCC机组包括空分、煤气化、合成气净化、动力岛四个部分,核心气化设备由华能自主研发,是国家“十一五”863计划重大课题和2015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依托项目。
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经天津市发改委核准建设2台F级“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发电,首套机组于2014年12月投产,现发电能力为463MW。
2.招标范围
厂区内所有生产车间内的地面、墙面、门窗、管道外表面等除运转设备以外的所有部位(包括卫生间)、厂区内的道路、管道外表面的卫生保洁。
对本项目详细描述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相关章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项目要求并有效。
- 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2项及以上化工企业或300MW及以上机组发电企业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 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无不良信用记录。
- 投标方近三年内无经济类法律纠纷,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9日16:00起至2018年10月25日17:00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8年10月19日16:00起至2018年10月26日17:00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