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燃机发电 膜用非氧化性杀菌剂及反渗透阻垢剂招标公告
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膜用非氧化杀菌剂及反渗透阻垢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二、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膜用非氧化性杀菌剂及反渗透阻垢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报名。
1.2本项目招标范围: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次招标的技术规范书要求所必须的膜用非氧化杀菌剂及反渗透阻垢剂的全部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药品名称 |
2019年预计采购量 |
备注 |
膜用非氧化性杀菌剂 |
35000kg(35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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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渗透阻垢剂 |
2500kg(100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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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供货期要求: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接甲方通知后,72小时内送货到厂
质量目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生产商的有效授权,且该生产商应满足资格条件所有条款要求。生产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生产商的投标;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同一型号设备投标的,所有投标均无效。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化学药品,投标人为能按招标内容提供合格货物的供应商。
2.2.2业绩要求:
膜用非氧化杀菌剂:投标方为生产商时,参与投标的品牌应已在国内水处理系统实际应用,并具有近一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五个及以上业绩;投标方为代理商时,所代理参与投标的品牌应已在国内水处理系统实际应用,并具有近一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五个及以上业绩(代理方提供所代理品牌业绩即可)。(业绩:以合同或验收报告证明为准,合同需要有签字盖章页和能反映出供货范围等关键性内容、使用单位出具的使用证明、使用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供的不完整或无法体现供货范围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反渗透阻垢剂:投标方为生产商时,参与投标的品牌应已在国内水处理系统实际应用,并具有近一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五个及以上业绩;投标方为代理商时,所代理参与投标的品牌应已在国内水处理系统实际应用,并具有近一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五个及以上业绩(代理方提供所代理品牌业绩即可)。(业绩:以合同或验收报告证明为准,合同需要有签字盖章页和能反映出供货范围等关键性内容、使用单位出具的使用证明、使用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供的不完整或无法体现供货范围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2.2.3膜用非氧化性杀菌剂:投标方如是代理商,必须是品牌的直接代理商,不接受其它授权代理,并提供品牌负责人电话,以便招标方核实,投标方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厂家授权。如不能提供授权或者提供的授权不完整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反渗透阻垢剂:如投标方为代理商,代理商需要具有相关产品授权。如不能提供授权或者提供的授权不完整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1日9:00:00起至2018年11月27日至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