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湾煤矿生产区域照明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郭家湾煤矿生产区域照明系统改造工程。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
主要拆除现有主井驱动机房各类照明灯具146套、101上仓胶带机栈桥各类照明灯具54套、原煤仓各类照明灯具72套、辅运大巷照明灯具150套及相关的线缆和照明控制系统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按一类防爆场所的要求,重新安装智能矿用隔爆LED巷道灯425套、消防应急照明灯具17套、消防应急标志灯具15套、LED应急低顶灯26套以及相关线缆及控制系统(灯具及控制主机甲供)。建设地点:郭家湾煤矿。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5月1日。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失信行为(查询网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www/court.gov.cn中国执信信息公开栏进行查询);建筑市场诚信行为无不良记录(查询网址: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 ;无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网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6投标人未在公司禁止投标名单内;
3.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16:3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