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 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
1 |
国电肇庆热电有限公司机组脱硫及湿除系统委托生产运营(3年) |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环境服务认证证书(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营服务)一级资质。 2、投标人近五年内须至少具有二个国内300MW级或以上等级的火力发电机组单塔双循环脱硫系统脱硫电价总承包的合同业绩或二个国内300MW级或以上等级脱硫装置特许经营在运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维护期(工期、服务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2.9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回访记录、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执行完成的材料(上述材料内容需含工程名称、维护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维护时间的认定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维护时间为准,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维护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国电肇庆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脱硫及湿除系统设备(含工艺、电气、热控、构建筑物、附属设备等)的委托生产运维,包含与项目生产运维活动相关的组织、计划、实施和控制管理工作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备品备件、材料及生产资料的采购、使用和管理,生产组织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生产成本管理与考核,库品管理,外协加工管理,产品检测与营销等),以及区域内检查、巡视、整改及文明卫生的全部工作内容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招标范围以脱硫电价总承包方式委托生产运营,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三年)。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1月28日 09:00整到 2018年12月06日 16:00整(北京时间)。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
设备名称和规格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服务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国电肇庆热电有限公司机组脱硫及湿除系统委托生产运营(3年) |
|
4500元 |
服务期:三年 |
GDCX05-JGZB18-1588/01 |
800000元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12月18日10: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 2018年12月18日 10:00。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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