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目空气悬浮鼓风机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询比价条件,询价人为湖南中南电力机电设备成套 ,现对本项目空气悬浮鼓风机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询比价。由询价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永兴县地处湖南省东南部、郴州市北陲,位于东经112°43′~113°35′,北纬25°54′~26°29′,东邻资兴,南连苏仙,西靠桂阳,北接安 耒 ,辖11镇4乡,总人口71.7万人,是郴州市人口第二大县。
永兴县城污水处理位于永兴县铜角湾村彭家组,规划建设总规模为4×104 m³/d,一期设计规模为2.5×104 m³/d,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一级B标准,处理后尾水排放便江。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运行,2009年10月31日投产运行。
本次提标改造扩建完成后,污水厂规模达到4×104m³/d,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由“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DEST池+二沉池+二氧化氯消毒”改造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2/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二氧化氯消毒”的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标准。
2.2 询价范围:
本次询价范围为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空气悬浮鼓风机供货、安装及其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台空气悬浮鼓风机采购,每台风量Q=70m3/min,P=68.6kPa,N=90kW,380V,成套设备,含空气过滤器、风量、风压、功率显示器等,自带变频控制系统。具体见询价文件中设备需求一览表。
合同内容包含: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型式和出厂试验、出厂前预组装检查、包装发运、运输至污水处理厂工地买方指定地点、卸车、现场开箱检查、安装、调试、试运行、交接验收、提供质量保证期服务、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服务、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等。
3 交货时间、地点
3.1 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2019年4月10日。
安装完成时间:2019年4月20日。
具体交货日期根据买方书面通知(提前15天)确定。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3.2 交货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工地现场询价人指定地点 。
4 承包方式
本合同承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合同价格含16%的增值税。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设备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投标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近三年有类似且已正常投入使用的业绩。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亏损。
5.2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4 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 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9年1月11日17:00前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在线报名并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