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丰新能源有限公司光纤预制棒、光纤制造项目已由项目核准机关批准,项目资金落实, 项目单位为华能山东泰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山东省新泰市经济开发区新区,项目总用地约10.4公顷,本次用地6.6公顷,根据总体规划方案,新建建筑面积73293m2。整体规划分二期实施,达产后可实现年产预制棒300吨,光纤1000万芯公里的生产能力。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NT标段:暖通机电安装工程,招标范围为:如暖通冷热水、暖通风系统,排风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要求:
NT标段: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应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或相当认证体系,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范围内。
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NT标段:申请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竣(交)工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项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类似暖通机电安装工程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和竣(交)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申请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不良记录;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等进行核实查证。
8.申请人未有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供应商库的不良记录,且在处罚期内。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但最多只有一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月14日9:00起至2019年 1月18日17:00止。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5日15时0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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