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崇兴镇中心村幼儿园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崇兴镇中心村幼儿园新建项目己由灵武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年10月6日 第73期)、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18】106号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建幼儿园综合教学楼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占地5040平方米(7.56亩),总建筑面积2547.62平方米,其中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2517.62平方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门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设置6个幼儿班,可容纳225名幼儿。室外附属工程包括室外水暖电、活动场地、硬地铺装、停车场、围墙、大门、箱变等内容。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5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报名的建造师与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须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3.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和灵武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灵武市信访局出具的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
3.3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银住建发【2016】402号文件规定的企业。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2月22日发布的《全区建设领域15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凡被列入此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 查看)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2月3日至 2019年2月15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