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将招标人在中国采购物资从中国启运港集港(接货、仓储)、商检、出口报关(含海关查验等)、装船(上飞机)、海运(空运)至卸货港(印尼机场)减免税办理、清关、印尼内陆运输至爪哇发电厂厂内仓库;厂内仓库的仓储管理(含货物接收、接卸货及转运、验收组织、入库管理、仓储管理、出库管理、仓储物资维护保养、库内整理、废旧物资回收保管及处置配合等)等全过程服务(含返厂修理设备的出入境、退运及暂时进出口)。
2.2本项目生产期以集装箱运输为主,预计每月发运1-2个集装箱,紧急情况使用空运,具体货量与运输方式以实际情况为准。
2.3招标人将与投标人及招标人确定的中国供应商(包含确定采购物资和价格)签订“三方采购合同”,明确招标人、投标人、中国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详见附件),投标人负责办理采购物资的出口和退税,负责向中国供应商支付合同货款(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三方采购协议”货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向中国供应商的付款)。投标人履行“三方采购协议”责任、义务的相关费用已包含于此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人可自行决定对清关代理、货运代理、仓储管理进行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合格资质,并经招标人确认;同时参与“三方采购协议”签订的必须是投标人,而不能是分包商;印尼境内运输为满足印尼税法要求,需招标人与投标人选择的印尼境内PT公司及投标人签署“三方运输合同(印尼)”;同样,仓储管理部分,招标人需与印尼境内PT公司及投标人签署“三方仓储管理合同”。针对“三方运输合同(印尼)”和“三方仓储管理合同”,招标人将以印尼盾付款,收款方为三方运输合同中乙方指定的印尼PT公司。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集港之日起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等物资出口资质文件;
(3)最近三年内(自2016年09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具有向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出口物资、报关等组织经验,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9月06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9月12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投标单位应为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正式供应商,请登陆下载报名表,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