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文化中心群艺馆、博物馆室内装饰及周边市政配套设施 >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揭阳市文化中心群艺馆、博物馆室内装饰及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揭市发改社〔2019〕1088号和揭市发改投标〔2019〕6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揭阳空港经济区京冈路头揭阳市文化中心,主要建设内容为博物馆室内和群艺馆室内二次深化装修工程、揭阳文化广场园林绿化改造工程及零星修补工程4 个子工程。承包范围为:部分土建、装饰装修、机电安装、消防防雷、市政配套设施、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项目总最高投标限价为7049.44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60万元,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789.44万元),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图纸变更、施工配合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 >3、投标人资格 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3.1款的资质要求外,还可满足:(1 )设计方联合体成员最多可由2家设计单位组成、施工方联合体成员最多可由2家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由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中如有2家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须约定其中1家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3.3 项目管理机构:由施工方委派的人员(如施工方由2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则由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牵头人委派):①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级别为贰级或以上,省外企业须为一级,专业为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书,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②拟派安全负责 >上述所有人员不得兼任;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并核对原件,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2019 年4月至9月)。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5 广东省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 投标企业须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 联合体协议书须按格式由各方签署,其他资料如须盖章或签字,由牵头人按要求盖章或签字即可。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请于2019 年 10 月12 日至2019年 10 月 16 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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