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沁北电厂煤场封闭改造雨水及污水系统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沁北电厂一二期煤场设有4座条形煤场,储煤场宽度分别为50、40、40、50米,长度为350米,煤场堆高为13米,总储煤量约26.92万吨。一二期煤场设2台 DQ1500/1500·35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均为单堆单取,单台堆料、取料能力为1500吨/小时。三期煤场设有4座条形煤场,储煤场宽度50、40、40、50米,长度为327.8米,煤场堆高为14米,总储煤量约29万吨。三期煤场设2台 DQ1500/2400·35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一台双堆双取双通过,一台单堆双取双通过,单台堆料、取料能力为2400、1500吨/小时。
沁北电厂煤场封闭改造雨水及污水系统改造工程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一二期和三期煤棚室内抑尘系统的供货、安装与施工、调试和试运行等;
(2)一二期和三期煤棚屋顶冲洗水系统的供货、安装与施工、调试和试运行等;
(3)一二期和三期厂区排水系统的供货、安装与施工、调试和试运行等;
(4)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的土建施工和附属电气、暖通、给排水等系统的供货、安装与施工、调试和试运行等;
(5)一二期和三期煤棚内天沟融雪电伴热的供货、安装与施工、调试和试运行等;
(6)由本工程施工引起的道路损坏、设施损坏等恢复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沁北电厂煤场封闭改造雨水及污水系统改造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火电厂建筑工程业绩(业绩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合同价格、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4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4 其他要求: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5日9时起至2019年11月12日 17 时止。
报名(如需要):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1月5日9时起至2019年11月12日 17 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