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公司怀安热电#1锅炉灵活性改造(烟气加旁路)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电怀安热电有限公司电厂建设规模为2×330MW空冷燃煤供热机组,型号:SG-1178/17.5-M。锅炉为亚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单炉膛、倒U型布置、四角切圆燃烧方式、直吹式制粉系统、平衡通风、全钢架悬吊结构、半露天布置、固态排渣。锅炉以最大连续负荷(即BMCR 工况)为设计参数,锅炉的最大连续蒸发量为1175t/h,分别于2008年1月份和4月份投产发电。制粉系统采用正压直吹式系统,。1、2号机组脱硝装置由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脱硝系统分别于2012年、2013年通过168小时试运,原设计最低连续运行烟温为318°C,经优化运行后,最低连续运行烟温约302℃,目前锅炉省煤器实际运行出口烟温基本不低于290°C。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电怀安热电有限公司#1锅炉灵活性改造(烟气加旁路)项目,包括本项目所有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可研、勘测设计、土建和/或建筑、节能和环保建设、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安装、竣工、试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包括运行及维护的培训、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的总体进度要求,参加设计联络会,按时提供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文件及施工、安装、运行说明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许可(锅炉(A))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完成两个国内300MW或以上等级机组同类型设备改造(或供货)的业绩,且投运一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服务期限、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及用户证明(证明材料须业主方盖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及用户证明文件为无效文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2月19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2月2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