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斗烘坡风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建设规模50MW,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2500K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20台箱式升压变。风电场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30+隆林斗烘坡风电EPC总承包项目 (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隆林斗烘坡风电EPC总承包项目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含微观选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优化设计;发电设备、站内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及保管;工程施工(包括:风机及箱变基础、进场道路、风场内道路、集电线路、升压站等建安工程);设备安装与调试;风力发电机组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国家规定的试运行的验收;工程保险(项目开工至结束的建设工程一切险、人生意外险等);与工程相关的征租地(含林地)及地方关系协调;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与工程有关的一切事项;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负责电网接入批复手续的办理;开工、并网、验收、整体移交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手续的办理等一揽子工作。
计划工期:2020年12月31日前并网。
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30+隆林斗烘坡风电EPC总承包项目(不分标段):
(1)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必须在新能源工程的总承包建设经验,2015年至今累计具有累计100MW及以上风电总承包合同业绩(以合同证明包括在建或已完工程);并且具有单个风电项目规模为50MW(含)以上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或总承包业绩;
(5)投标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0 年3 月20 日下午17:00至2020年3月 25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