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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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15日 16:47 |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46.32万元/年度,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区域为解放南路281号院。服务人员不少于22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服务商为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6.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16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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